首页|通知公告|政策文件|工作动态|先进事迹|典型案例|调查处理|年度报告
 
  通知公告
 
  工作动态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工作动态>>正文
 
校第六届学术委员会召开第三次全体委员会议
2016-03-04 09:19  

32日晚,我校第六届学术委员会第三次全体委员会议在启夏苑多功能厅召开。会议聘任陈鹏等6位教授为学术委员会秘书长、副秘书长,成立了学科建设等7个专门委员会,并对学术委员会下阶段要开展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议由本届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萧正洪主持。

萧正洪主任委员介绍了20151231日主任委员联席会议讨论的相关问题,宣读了学术委员会聘任秘书长、副秘书长的决定。学术委员会聘任陈鹏教授为本届学术委员会秘书长,聘任李贵安、吴晓军、马瑞映、郑海荣、姚若侠等5位教授为本届学术委员会副秘书长。萧正洪主任委员简要介绍了秘书长、副秘书长的职责,希望他们充分发挥沟通学校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桥梁作用。

会上,校学术委员会成立了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科学伦理)、学科建设、教师聘任、教学指导、规划与预算评议、学术评议、学术申诉等7个专门委员会,其组成人数分别为7人、19人、9人、15人、9人、17人、7人。41名委员在专门委员会间交叉任职,每位委员最多在两个专门委员会中任职。经过委员们的民主推选,各专门委员会选举产生的第一、第二召集人分别为:陈晓端、董治宝(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科学伦理)专门委员会),何志龙、屈世显(学科建设专门委员会),王晖、李永明(教师聘任专门委员会),薛东前、田振军(教学指导专门委员会),袁祖社、夏海滨(规划与预算评议专门委员会),李继凯、吉国兴(学术评议专门委员会),吴建华、王勇慧(学术申诉专门委员会)。萧正洪主任委员简要介绍了各专门委员会的相应职责。

萧正洪对各专门委员会的基本规模及另聘委员的办法进行了简要说明。他指出,另聘委员人数不得超过本专门委员会中校学术委员会委员的人数;教学指导专门委员会的另聘委员可以满聘,其他专门委员会的可酌情聘任,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科学伦理)、学术申诉两个专门委员会的可以少聘或不聘;召集人负责提出本专门委员会的另聘委员人选;建议优先考虑无学术委员会正式委员的学院的人选。他强调,另聘委员的人选提出后,须由校学术委员会主任联席会议讨论并协调,以避免另聘委员交叉或其他问题;另聘委员在参与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时与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享受同等待遇。

根据上次主任委员联席会议的商议,萧正洪主任委员对第六届学术委员会下阶段的主要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他指出,学术委员会将制订“陕西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学术分委员会规程”,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根据《陕西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和该分委员会规程改组本单位学术分委员会,并制订其章程;各分委员会重组后的成员及其章程在本单位教师正式表决通过前,须提交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此外,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校学术委员会将启动学部重组工作。学术委员会根据《陕西师范大学章程》和《陕西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修订《陕西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学部规程》,并根据学部规程重组学部;学部成员通过各相关学院自主推荐;学部成员可以同学术委员会委员及另聘委员交叉任职。

 

关闭窗口
   
 
 
科技部 | 陕西省科技厅 |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 TBT信息网 | 陕西师范大学科技处

陕西师范大学科技处┋ Copyright © 2012 By Sclence and Technology Department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陕西师范大学行政楼四层 邮编:710062